周启安,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律师、高级合伙人、负责人。中国法学会会员。法学专业和英语教育专业双本科学历。芜湖公司律师网(www.fayuan365.com)、芜湖律师网(www.wuhuls.com)、律师面对面(www.dayls.com)创办人。执业证号:13402201010525210。先后在合肥某房产销售公司,上海某家具制造公司、空调销售公司,芜湖某工程机械公司、管业带钢公司等企业从事销售或法务工作。执业以来,以合同法、劳动法、公司法等民商法为业务发展方向,在长期办理大量民商诉讼与非诉业务中,专注于民商法律实务的研习,业务上精益求精。本人为人诚挚、工作认真,实务经验丰富、逻辑思维清晰,力求以全面透彻的案件分析、准确敏锐的价值判断和细致耐心的工作态度,来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。现主要从事民商法律事务和企业法律顾问业务,担任多家公司、个体经营户常年法律顾问。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事务、合同法事务、劳资工伤法律事务、损害赔偿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。代表作品:《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人身损害的民事责任研究》(发表于《芜湖人大》2013年第四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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